第(2/3)页 看不懂,非常合情合理。 但他知道,这里面一定记载了不可告人的秘密。 高低得找一个人,翻译翻译。 为什么? 因为笔记本每一页都有年月日,很显然这是一本日记本。 虽然正经人都已经不写日记了,但罗宾汉显然不是什么正经人。 他的日记本里一定写了不正经的东西。 陈杰,想看,很急。 可眼下真没有人懂英语,陈杰不懂,林蛋大更不可能懂。 那么,周阿炳呢?! “周阿炳,你懂英语么?” 被拉出来的周阿炳盯着笔记本半响儿,摇摇头。 “大哥,你看我像是会英语的样子么?” 得!两人一魂,都很爱国。 陈杰将笔记本也收了起来。然后,便是罗宾汉的钱包了。 打开钱包,里面有一张身份证,上面写道。 姓名:罗汉果 英文名:robin hood 嘶~~~ 无用的身份证说撕就撕。 将碎片丢进垃圾桶,陈杰熟练的将里面的钱取出,无用的钱包也说丢就丢。 然后便是那把差点儿叫陈杰阴沟里翻船的银色马龙左轮手枪。 陈杰数了数,还有六发子弹。 这玩意即便是在现在,也是违禁的东西。 对陈杰来讲,平常用不了,关键没啥用。 对付普通情况,违禁不能用;对付厉害对手,用了也白用。 真是鸡肋,丢只可惜,食之无味。 罗宾汉留这把手枪,主要是对付一些肉身不强,专修法术的武人。 这玩意搞偷袭,确实一枪一个准。 先收起来,以后再说。 接下来,黄色符箓与铜钱剑。 陈杰也不太懂,好在睡的跟死猪一样的林蛋大应该懂一些。 来到林蛋大的房间,摇醒蛋大,甩手将黄色符箓与铜钱剑丢在床上。 迷迷糊糊地蛋大一瞧见黄色符箓与铜钱剑,立马清醒过来,捧在手里,那叫一个激动。 第(2/3)页